司鐸是主教聖秩的合作者,分享基督建設、聖化和治理教會的職務。所以他們以宣講聖言、施行聖事和牧養天主子民的方式服務教會,並引導眾人歸向基督。
修院生活是培育和辨別聖召的時期,修生效法宗徒們一樣追隨基督。
教宗本篤十六世:「神職人員的素質有賴於他們所接受的培育。」聖神修院從人格培養、靈修生活、學術訓練、牧民體驗四方面來培育修生。
要成為司鐸首先要有健全的人格。透過團體生活和導師的協助,修生增加對自己的認識;藉著建設以互信、溝通為本的團體,實踐基督的謙遜和犧牲精神,邁向更成全的人格。
致力尋找基督,與主共融,使禮儀成為生活的高峰和力量的泉源,每日在祈禱中接近天主,活在基督的逾越奧蹟內。
修生須接受哲學、神學的訓練,俾能對人生、對聖言和教會傳統有更深的了解,並培養獨立的思考能力,以便帶領教友反省教會和社會所發生的事。
學習善牧基督的愛心,像祂一樣「不是來受服事,而是來服事人」(谷10:45)。透過各種牧民體驗,如照顧長者、監獄探訪、關注勞工、堂區工作等,修生可以對教會的服務有更充實的認識和準備。
整個培育期間,按修生個別的需要安排牧民實習。
修生領受輔祭職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