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生培育方向及目標

司鐸是主教聖秩的合作者,分享基督建設、聖化和治理教會的職務。所以他們以宣講聖言、施行聖事和牧養天主子民的方式服務教會,並引導眾人歸向基督。

修院生活是培育和辨別聖召的時期,修生效法宗徒們一樣追隨基督。

教宗本篤十六世:「神職人員的素質有賴於他們所接受的培育。」聖神修院從人格培養、靈修生活、學術訓練、牧民體驗四方面來培育修生。

人格培養

要成為司鐸首先要有健全的人格。透過團體生活和導師的協助,修生增加對自己的認識;藉著建設以互信、溝通為本的團體,實踐基督的謙遜和犧牲精神,邁向更成全的人格。

靈修生活

致力尋找基督,與主共融,使禮儀成為生活的高峰和力量的泉源,每日在祈禱中接近天主,活在基督的逾越奧蹟內。

學術訓練

修生須接受哲學、神學的訓練,俾能對人生、對聖言和教會傳統有更深的了解,並培養獨立的思考能力,以便帶領教友反省教會和社會所發生的事。

牧民體驗

學習善牧基督的愛心,像祂一樣「不是來受服事,而是來服事人」(谷10:45)。透過各種牧民體驗,如照顧長者、監獄探訪、關注勞工、堂區工作等,修生可以對教會的服務有更充實的認識和準備。

培育期分三個階段:

先修班:第一年的訓練會注重信仰及靈修的培培養,好能淨化動機,認清司鐸職務。

哲學班:兩年的哲學期主要幫助修生在靈修、人格以及思維上的整合。

神學班:四年的神學期除了神學訓練外,特別著重堂區和社區的牧民訓練。

整個培育期間,按修生個別的需要安排牧民實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