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的沉思
四旬期第四主日(考核禮)
讀經一:撒上16:1,6-7,10-13
答唱詠:詠23
讀經二:弗5:8-14
福 音:若9:1-41
修院生活中,經常會遇到不少青年,他們年輕有為、人品好、有學識、有事業、甚至有異性朋友;他們熱心公益、積極進取,是堂區團體內的中堅分子;他們又是家庭生活支柱,為父母引以為傲。他們受人羨慕,連自己也同意是被上主所祝福的。
但當他們在生命的某時刻,受基督慷慨的大愛所觸動時,以往自以為滿意的生活竟然動搖起來,對過去的美好,他們會問:「我可以更好嗎?」他們的生命被基督「光照再光照」,在光明中引導去「更光明處」。但在步向「更光明處」的過程中,卻帶來衝擊、焦慮、迷惘,甚至被誤解,他們重新檢視從前所建立的,再去肯定自己,把自己生命的方向重新定位。
真的,這是否「自尋煩惱」?若果不讓基督找著,又或對祂的召叫和光照置之不理,仍留在舊有的「美好」當中,這樣不是會平安一點嗎?
今天的福音使人感動,一位胎生的瞎子被耶穌醫治後,有勇氣站出來,見證他重見光明的事實,甚至不惜與法利塞人爭辯,最後被人驅逐,連他的親生父母也不願替他出頭。
就在這孤立無援之際,在他生命處於另一個黑夜、無處容身時,耶穌再次出現,給他光明和希望。這次不是給他在視力上的看見,就是讓他看到「人子」,使他從心底裡宣信說:「主啊,我信!」繼而朝拜耶穌,明認他是天主。若望在此指出耶穌就是照世的真光,為審判而來到世上「使瞎子能夠看見;使看見的,反而成了瞎子。」復明的瞎子和失明的法利塞人,真的給我們最好的寫照。
四旬期第四主日,傳統上教會為候洗者舉行第二次考核禮,甲年讀經更特別是為這禮儀而設的。胎生瞎子是指當人未曾接受福音喜訊時,不知人生的終向、更不明白自己與神、與別人、甚至與自己的關係,這境況可形容為在黑暗中浮沉和摸索。
當候洗者與基督相遇,生命給光照後,他們找到希望和方向時,就好像福音中的瞎子得到光明,他們是興奮和喜樂的,這令他們甘願拋棄過往相反福音的習性,勇敢地站出來,為自己的新生作見證,為真理辯護。就像聖保祿宗徒在今天的書信所說的:「弟兄們:你們原是黑暗,可是現在欲在主內成了光明,因此你們生活行事,該像光明的兒女。光明所結的果實就是:良善、正義和真理」。故此,整個教會在這時刻為候洗者祈禱,求天主把他們從四周的黑暗錯謬中解救出來,堅定不移的服從真理,並生活在光明中。
要成為真正天主的子女,不能獨善其身,只求修成正果為一己滿足,而要讓別人也能分享救恩的喜樂,甚至要有把世界改變過來的勇氣、要有對抗黑暗的膽量。這就是保祿宗徒在書信中說的:「別人在黑暗中所做的無益的事,你們不要參與,反而要加以譴責」。信徒不單不去參與無益的事,更要加以譴責它。
作基督徒不是叫我們只有「出世」的精神、看破一切塵世事;而是看通一切,把世界從沉睡中喚醒過來「你這沉睡的人,醒來吧!從死者中起來,基督要光照你!」在福音中那位復明的胎生瞎子與法利塞人抗辯,維護在安息日開他眼睛的那位是「先知」、是「來自天主」。過程中他受孤立、遭誤解,就連父母親也不敢與他站在一起,朋友也不想與他往來,相信為他是非常難受的;但是他從哪裡得來的力量和骨氣與法利塞人爭持呢?
就是因為他已經找到生命的根源——耶穌基督。就是這個發現使他判若兩人,因為他已不再處於黑暗中,他身處光明,願意為光作證。
禱文:主耶穌基督,你是出自光明的光明,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,求你光照我們的心靈,光照我們的隱私,使我們在沉睡中甦醒過來,與候洗者一起,以莫大的勇氣以你的光明成己成人。亞孟。